根据2009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规定,综合公共科目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情况,经研究,拟录用陈大鹏等5名同志(名单附后)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针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线索,可向国家信访局人事教育司反映。
电话:(010)83085629
公示时间:2009年5月18日—5月24日
姓名
性别
准考证号
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
陈大鹏
男
17619361609
上海师范大学
张浥林
女
17611140716
中关村兴业(北京)投资有限公司
鲍晶晶
17618011128
中商商业发展规划研究院
傅新娟
17617781525
厦门大学
贾 楠
17611232806
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
国家信访局人事教育司
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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